應急管理部、自然資源部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明確自2020年起,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應急管理部相關司局負責人也在近期日前就尾礦庫相關問題做了進一步解釋。
記者:尾礦庫主要安全風險是什么?
答:尾礦庫是一個由尾砂堆積形成的具有高勢能的危險源,一旦發生潰壩會產生泥石流,可能對下游居民和設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易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國內外歷史上都曾發生過特別重大的尾礦庫潰壩事故。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980溝尾礦庫發生潰壩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蹤;2019年1月25日,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尾礦庫發生潰壩事故,據媒體報道,該起事故約造成350多人死亡或失蹤。
記者:我國尾礦庫的現狀怎么樣?
答:目前,我國共有尾礦庫近8000座,總量居世界第一。尾礦庫數量居前10位的省、自治區分別為河北、遼寧、云南、湖南、河南、內蒙古、江西、山西、陜西、甘肅,占總數的75.1%。其中,“頭頂庫”(初期壩坡腳起至下游尾礦流經路徑1公里范圍內有居民或重要設施的尾礦庫)有1112座,數量排前10位的省份為:湖南、河北、河南、遼寧、云南、江西、湖北、甘肅、山西、山東,占總數的73.9%。
記者:我國在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面已開展哪些工作?
答:多年來,有關部門在尾礦庫安全生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持續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出臺了《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尾礦庫安全規程》等部門規章和安全標準。
二是持續強化安全監管。將尾礦庫納入重點監管執法對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持續開展綜合治理。2007年-2018年間,相繼組織開展了尾礦庫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行動,以及“頭頂庫”綜合治理,中央財政給予了必要保障,帶動地方和企業加大投入,對無主庫、廢棄庫、“頭頂庫”和危、險、病庫進行了治理。
四是持續推廣先進適用技術。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部建立在線監測系統,一次建壩、干式堆排等技術工藝得到廣泛應用。
記者: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還存在哪些問題?
答:目前,我國尾礦庫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較大提升,已連續11年沒有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但尾礦庫安全生產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尾礦庫安全管理粗放,加之近年來大部分尾礦庫所屬企業處于虧損或者微利狀態,安全投入不足。
二是源頭準入不嚴格,閉庫銷號不及時,尾礦庫數量仍然偏多。隨著土地征用政策收緊,企業只能在原有尾礦庫的基礎上不斷加高擴容,甚至未經批準擅自行動,導致安全風險加大。
三是尾礦庫尤其是“頭頂庫”安全風險仍然很大,而尾礦庫企業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全國共有“頭頂庫”1112座,涉及下游居民40余萬人,一旦防控不力發生潰壩,極有可能釀成重特大事故。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不健全,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信息平臺不完善。
四是監管執法力度有所減弱。對一些尾礦庫動態變化情況掌握不清,治理措施和監管執法力度有所減弱,尾礦庫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
記者:此次出臺的方案有哪些亮點?
答:此次出臺的方案,結合當前我國尾礦庫現狀,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有了更明確的新要求。一是進一步明確夯實了地方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企業在推進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面的責任。二是首次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本地區尾礦庫實施總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同時,各地每年年初要將上年度尾礦庫數量、名稱、地址等信息向社會公開,接受全社會監督。三是提高尾礦庫準入條件。特別強調嚴控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嚴禁新建“頭頂庫”、總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嚴禁在距離長江和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嚴禁審批“頭頂庫”、運行狀況與設計不符的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四是強化閉庫治理和銷號,建立健全尾礦庫退出機制。五是進一步防范化解“頭頂庫”安全風險。六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提升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平。
記者:如何實現“自2020年起,全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的目標?
答:一是“控增量”。各地要對本地區尾礦庫實施總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做到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鼓勵新開發礦山項目優先利用現有尾礦庫;對于確需配套新建尾礦庫的,有關部門嚴格新建尾礦庫項目的審查,對于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
二是“減存量”。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對已完成閉庫治理的尾礦庫實施銷號,不再作為尾礦庫使用。鼓勵尾礦庫企業通過尾礦綜合利用減少尾礦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礦庫。
記者:如何強化監管對現有尾礦庫的加高擴容?
答:尾礦庫加高擴容會導致其安全風險相應增大。
從政府層面講,一是嚴禁批準“頭頂庫”以及運行狀況與設計不符的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二是要強化該類項目工程勘察、安全評價、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凡不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三是要加大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審批文件施工。
從企業層面講,一是在工程實施之前要進行充分論證。二是必須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必須充分考慮加高擴容帶來的安全風險,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并報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報水利部門審批。三是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環境影響評價和水土保持方案等組織施工。四是加高擴容工程施工完成后,尾礦庫企業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認真組織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后方能投入正式生產。
記者:為什么特別強調嚴禁在距離長江和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
答:嚴禁在距離長江和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就是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嚴格尾礦庫準入,從源頭上控制距離長江和黃河流域水體較近的尾礦庫數量,切實降低長江和黃河流域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風險。
記者:針對尾礦庫潰壩事故和環境事件有哪些應急響應機制?
答:一是尾礦庫企業要切實完善潰壩、漫頂、排洪設施損毀等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向從業人員和下游居民公布,在下游居民區建立應急警報系統,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嚴格執行應急值班、專人巡查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迅速報告。
二是地方政府與企業應急預案要合理銜接,切實增強應急聯動響應能力。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要將尾礦庫事故救援納入重點設防范圍。
三是強化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多部門聯合應急搶險機制,有效減少人員傷亡、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